建立一段良性的夫妻关系,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,也并不是领到结婚证就能拥有完整幸福的家庭,想要在婚姻中过得幸福,需要夫妻双方长时间学习探索,彼此在婚姻生活中不断磨合修炼。而实际生活中,很多夫妻都没有领悟到夫妻的相处之道,有的在家长的催促和时间的追赶下草草结婚,有的即便当初相爱但婚后也出现了各种矛盾最终导致感情破裂。不难发现,当今社会的离婚率逐渐增长,并且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伴有纠纷,无法协议离婚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而诉讼离婚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,法院才会判决离婚。
一、起诉离婚几次才会判离?
1、法律规定的离婚是要看感情是否破裂,但实践中,有的案子没有这方面的证据,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,第二次再起诉,判决离的可能性较大。但也不是绝对的,有的可能要几次才能判决离婚,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。
2、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,一般情况可能需要两次。
只要法院确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,没有恢复的可能,就会做出离婚的判决。在这里离婚律师建议大家起诉离婚前要收集充分的证据,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,才能有可能判决离婚。
二、如何在诉讼离婚中一次判离?
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。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,不能继续维持,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,就应该准予离婚。相反,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,还能够维持,有和好的可能,即使一时调解无效,也不应准予离婚。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,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,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。
在诉讼离婚中要做到一次判离,就要出现判离的法定情形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第一,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第二,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第三,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第四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第五,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但是您必须拿出证据证明,否则,不太容易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。所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,法院不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。
以上就是离婚律师为大家解答的“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几次才能判离?如何在诉讼离婚中一次判离?”相关问题。在诉讼离婚过程中,如果出现自己不能妥善处理的问题,最好请婚姻方面律师帮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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